Walnut

[眼桃]茵梦湖

*第二季结束后的故事,可接合集中上一篇


桃乐丝去巴黎求学绘画的第一周,严天真发现自己甚至不会用手磨咖啡机冲一杯咖啡。

这不是他第一次察觉自己对生活的无能为力。桃乐丝秋季入学,他送男孩上飞机时还有晴朗高远的太阳,等坐公交回到家,雨已经大了,车窗上蒙着模模糊糊的雾气和水珠,好像去往异国的人把旱季、干爽的天气和他稳定的情绪一起带走了。之后一周都断断续续地下雨,一场雨气温就跌几度,到他打开阳台门被冻得哆嗦,也不过一周时间;加了一件外套还是觉得冷,于是他又穿了毛衣在里面,厚毛衣,外套被塞得很臃肿。

衬衫、毛衣、外套,严天真就这样出门,去超市里买食物,收银台已经面熟的姑娘有点好笑地看他,不太明显地比划一下,让他注意领口和下摆。他拐进卫生间,发现衬衫领一边平塞在毛衣下,另一边却尴尬地竖起来,灰毛衣从短外套下面露出来,更长的衬衫下摆又从毛衣下冒出黑色的一角。对着镜子,他尽力把不伦不类的衣着塞服帖,开始怀念桃乐丝的审美与玄关处追出来替他整理的轻快脚步声。

更多的时候,他聚精会神地伏案工作,直到被胃痛而非桃乐丝准备好的热腾腾的饭菜香味拖出状态。自从搬到他们现在居住的崖上之屋,他已经习惯了后者,习惯足不出户地做文献工作,就如习惯桃乐丝温暖的手。那双年轻的手,在收到录取通知时仍紧紧地抓着他,桃乐丝蓬勃的心跳从血管一路传递到他的掌心,同样滚烫的泪水落在他手腕上,“眼大人,”他还记得桃乐丝哽咽的声音,在只有他们两人的时候男孩仍坚持这么称呼他,额头抵在他手腕、脸颊靠在他手心里,像小动物一样发抖,不肯直视必然的离开。

“我不想去…我不想……”

对离别直白的恐惧只持续了那一夜,在白天,这成为一种深埋的焦虑,如一片阴影,不飘在头顶,而在每次踱步时阴险地浮现于他们的立足之地,泥潭般缠住他们的脚。桃乐丝的眷恋束缚住他的翅膀,严天真甚至不知道——没有真正体会到男孩对他的感情竟如此深刻、激烈,仿佛在他的世界上,除此之外再没有感情。但与此同时他又清晰地看到,26与19岁,经历了宗教、神器、昏迷、战斗与封锁,他们竟然都还这样年轻,就像未来的机遇与可能性还能仁慈地向他们张开双臂。

在超市的初次见面,他窃夺了桃乐丝求学的轨迹,此后两年疯狂的冒险中差点无知无觉地毁了这个男孩。现在是他弥补的时候了。


桃乐丝并非不懂这个:离别是成长的另一种语言符号,第一次离别是分娩,第二次是摆脱依赖,第三次是离开爱人身边。严天真总是走极端——他们都一样,而现在他的眼以近乎残酷的固执,督促他走上这条艺术之路,仿佛这样就能掩盖他们曾拥有的那些绚烂到扭曲的理想,就能把惺惺相惜的彻夜长谈、倾世洪水与方舟、背叛和大三角埋没。他们的手都脏了,真正的救赎该是牢狱,这不啻于一种自欺欺人。

他知道严天真现在合作的对象,那些科研机构与考古学的可怜人,穷尽一生也无法达到他的眼所能企及的高度。拜托,不是每个翻译人员都曾身为宗教(或者说邪教)的领袖,被更高的智慧所选中,阅读历史轻松地如同阅读自己的生命。他还知道小镇上的人们,嘴上不说,暗地里都觉得他们“怪”,这种不自觉的排异恰好是本能的体现,证实了他理解而严天真试图忽视的事实:他们在人迹罕至的路上走过、被天上的手带有痛楚地抚摸过,就再也无法拿一条平凡、拥挤、乏味的普通人道路敷衍自己了。

一周内,桃乐丝寄出了两封厚厚的信,第一封是情书(至少他管这个叫情书),用漂亮但不至于花哨的信纸,四角喷了草木调的香水,夹着整朵干掉的鸢尾花,信封里还塞进巴黎街头买到略带厚度的木刻明信片。第二封寄出在严天真问他怎么对付那个咖啡机之后,他才发现匆忙中把原本要留下的一小本食谱带在了身上,里面记着严天真惯喝的咖啡豆搭配,对应萃取、水温与闷蒸的要求,以及如有需要,应该加多少糖、奶和奶泡。学院的课程已经步入正轨,忙碌之余,偶尔从颜料和画板抽身的时候,难言的忧郁总是一把攫住他,心里空落落的,气温不低但体感寒冷,让他忍不住用双臂环住自己的腰……他花了几天才明白这就是思乡之愁。

思乡与思念某一个人往往不分上下。


严天真没有收到这些信。那时考古队邀请他深入一片丛林,探寻其中残破的碑文,大概要一个多月。出门前他把匆忙写好的解释塞进邮筒,告诉桃乐丝他要去往的地方没有信号和地址,而邮筒背叛了他,吞下这封信就像咽下一个秘密,信封被夹在铁皮与铁皮的缝隙之间,没能被人取走。

在丛林中,被包围在潮湿的树木、花草和昆虫之间,被碑文只言片语暴露出的远古秘辛震慑时,他想起那些冒险,灵魂因为对刺激的渴望而颤抖。他希望桃乐丝在他身边——身边,一起看着眼前的这片清澈得不可思议的湖水,他看到灌木丛里挂果的粉红草莓,舌尖泛起酸津津的甜味以及莫名其妙的惶恐。

一个月不到,严天真提前结束工作,回到他们的崖上之屋。他第一次看到被撑得如此满满当当的信箱,白色的信封角狼狈地从信箱口挤出来,就像报童得先用通条把每封信压扁、压出每一点空气,才能让新的一枚勉强塞进去。他呆愣了一会,不知道桃乐丝给他寄了多少信,随后掏出钥匙,把信箱的铁皮小门拉开。

信封纷纷扬扬地从信箱里涌出来,如同倾泻的河水,一条爱之河,割伤了他的胸口,带盐味的海风紧跟着扑上来,吹去他身上潮湿黏腻的森林气息,让伤口疼痛,也让他干干爽爽地看着信封鼓起、信纸被扬起,飞舞在它们一月未见的阳光之下。白鸟……漫天的白鸟,它们如无声的海鸥一般遮住阳光,用锐利的边角轻轻划过他的皮肤,落到他的手上、肩膀和脸颊,随后再一次随风而起,他感到晕眩,信——白鸟——飞舞的旋律像一个茧,将他包裹其中。

透过空隙中散乱的光斑,他看见桃乐丝的身影,从屋里冲下,粉红头发与绿色斗篷向后飘扬,如同他私自取名为茵梦湖的湖畔的草莓,恍若美神向他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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