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lnut

我们都是波诺弗瓦




“接下来去哪儿,”我把地图摊开在小旅馆的白床单上,拿红色马克笔圈起在弗洛拉一路否决下幸存的唯二地点,“普罗旺斯还是蔚蓝海岸?”


“都不!”弗洛拉翻了个白眼,重重扣下MAC口红管,啪得一声把这两个提议都枪毙掉了。她挑起眉毛,露出一副介于“决策被冒犯”和“弗朗西斯是个塑料脑袋”之间的微妙神情,宣布道,“定位巴黎,我要回家。”


我们就回家,根据弗洛拉的心血来潮制定路线,白天磕绊在乡间小道,黄昏时开往城区投宿最近的旅馆,让银色宾利欧陆GT饱饮烟灰尘土之酒。弗洛拉偏爱没有摄像头的郊外,在那里她可以自由散漫地躺倒在后座,把双脚翘起来搁到窗沿,她向来只做自己喜欢的事,虽然说了想回家,却也不在乎我们的行程如何被拖长。


有时我们来不及回市区找落脚点,只能在村庄就着暮色找那些看起来比较时尚的门去敲,向屋主请求购买一晚的住宿。通常来说当我手指上晃着宾利的钥匙,弗洛拉假装不经意地展示出她项链与戒指的昂贵时,借宿的成功率与费用会同步上涨,因此我们往往根据需求的紧急程度进行选择性展示。


如果好心的屋主愿意借出客房,我们就回去拿行李,在车旁边小声嘀咕着确定这次的关系,统一口径,是度蜜月的新婚夫妻还是感情甚好的亲兄妹,主要看客房是一间还是两间。我们的行李包括两个人的衣服,弗洛拉的化妆品和一些零碎物件,用旅行袋分开打包,大部分塞在座位底下,她让它们凌乱地堆着,作为白天躺在座位上借口。


“我可不能坐起来!”她总是噘着嘴佯装抱怨,“除非你打算用衣服给我垫脚。”


后来我们爱上了这样的投宿,非常有趣,我们戏称这是“人类多样性与早餐风格的随机调查”。弗洛拉甚至因为和女主人聊得投机而把我打发给男主人,那个只会扯政治和拐弯抹角想跟跑车拍照的家伙(我还带他去车道拍了),但第二天清晨他烘焙的手指饼干配巧克力酱又美味得不可思议,咖啡豆也相当新鲜。这并不矛盾,当然,只是让你有理由骂刻板印象一顿,遇见下一个人时再照做不误。


在阳光热辣的天气我们上路,沿着只要能摆放四个汽车轮子的道路向前开,弗洛拉闭上眼睛把嘴唇紧抿着收进去,咯哒咯哒摇着防晒喷雾乱喷一气,再戴好墨镜,指挥我把顶棚敞开,然后费劲地把长腿搬上座椅,像猫一样蜷缩在阳光里睡觉。这种时候我会开得非常小心,以免把迷迷糊糊的猫咪震醒,面对她的起床气和伸出来的尖爪子。


当然大多数时候她都躺着,穿着条纹衫和牛仔裤,把擦得闪亮的大红高跟鞋的鞋底秀给寥寥无几的过往车辆,高举着手机到处晃,用摄像头代替眼睛看风景。有一次她大笑着把手机抱在胸前,疯狂挥舞涂着亮色指甲油的右手占据我的后视镜,与此同时一辆骚包的磨砂紫色跑车随着轰鸣从我们身边扬长而过。


“弗朗吉!”她拖长音喊到,“那个呆瓜冲我吹口哨——!”我加快了速度,风把她愉快的笑声吹得模糊。“我看过他演的电影!那就是部三——流——烂——片!”


“让他吹去!”我喊回给她,“他永远别想找到像你一样美的女主角!”


弗洛拉嘲弄世人、心高气傲、时常抱怨,我眼高手低、过度骄傲、无视批评,也没好到哪儿去。但只要她喜欢,我们就是世上最酷的邪恶情侣或者邪恶兄妹。我们都是波诺弗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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