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lnut

[法西法]Never Land 永无乡

注意:作家先生和庄园主老爷的我流AU



我早已厌倦了被人反复问及,“这次去哪儿?”“下次去哪儿?”,便一律回答他们,“马德里,马德里!”


三分想象,五分道听途说,我就着画报上漂亮的风景侃侃而谈,描绘马德里张扬毒辣的日光是怎样被教堂的彩色玻璃过滤,徘徊到小天使像身边时已温驯如同羔羊。这时若神情庄严地念上一两句圣经,足以叫那些聒噪的访客讪讪住嘴;再讲讲那些高头大马上身穿蓝白骑装、头戴饰有白色羽毛的高帽、手持刺剑的巡兵,在连烟尘都踏不起的地面上缓缓踱过,周围白色穹顶的建筑淋漓尽致地彰显着人文之美。还需添加一点无伤大雅的浪漫,几段香艳的露水情缘,些许“难忘的夜晚”——这次是手脚小巧秀美的街头弗拉明戈舞者,下次是衣着性感的酒吧驻唱,他们就会连声赞叹,露出心照不宣的笑容并信以为真,即便我实际上从未踏出过法兰西。


您瞧,并不是所有作家都必须以亲身经历做为创作基础。将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的爱情写得震撼人心的人,未必得经历一场同样痛苦的爱恋哩,何况我这样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如此,我顺顺当当地替自己开脱,借着“采风”的名义躲开人群,心安理得地奔赴都兰的乡下去了。哦啦啦,还有什么能比安东尼奥的番茄庄园更叫人轻松愉悦呢!


庄园坐落在图尔市卢瓦尔河的左岸,虽不及布尔代西耶尔城堡600种番茄的宏大规模,却也气派得有模有样了。据说原主人是位有“德”字装点姓氏的贵族,倘若上溯19世纪,这座标准的法式庄园或许还侍奉着一整个庞大的家族,有镶着家徽的马车出入、仆从奔走呢;然而他的后嗣已落魄到变卖书桌的地步了。我猜想这位先生在将地契转交安东尼奥时,或许仍存着期望庄园恢复繁荣的心思,然而我的这位老朋友,凭借对土地炽热的喜爱,甚至想把两间偏房推平了去种他心心念念的黑克拉。光辉复兴,哈!我们闲聊时总爱拿他的“胸无大志”取乐,但每当我切实地为枯竭的灵感与闭口不言的维纳斯所囿,说真的,我羡慕他的自在。


我与安东尼奥聚在一起时,十有八九都要以投入酒神怀抱作为夜晚终结。这位年轻有为的庄园主先生不甚喜欢原主人留下的大酒架,哪怕一整块足以招人羡嫉的、有着美丽螺旋纹路的桃花心木以它深棕红的色泽傲展着年岁久远,他也依旧叫那些做工细致的槽格闲置着,像被取尽了蜜的蜂巢一样空荡可怜;而将他珍藏的好酒统统搬进一间阴凉的小木屋,斜插在几个扭出现代艺术感的细金属架里,晃着腿坐在高脚木凳上喝九八年的品霞珠。这安东尼奥式——兴许是西班牙式的浪漫总令我苦笑连连,然后毫不迟疑地举杯添上三分佳酿。


第一杯,这荒唐而甜蜜的夜晚尚未拉开帷幕,一切都是井然有序且故作文雅的。我们倾过杯沿轻碰,缓慢地让酒液摇起天鹅绒般柔软的波纹,相视而笑并说“天佑法兰西!”,而后佐着零碎的闲谈与抱怨小口抿饮;然而当两杯下肚,带着热度的酒精上浮到头脑熊熊燃烧时,我们就像小酒馆里随处可见的两个醉汉那样说起胡话来了。借着夜幕的掩护,什么都可以被宽恕呀!我们一杯接一杯地倒酒,乱七八糟地说着祝酒词,什么“向您献上敬意,富可敌国的庄园主老爷!”,什么“敬文坛新星哩,弗朗吉!”全是些厚着脸皮的胡话,只要能引得人纵情欢笑,有何不可呢。


安东尼奥一把夺过我手中的酒杯,将两只空杯灵活地对碰出声响,清脆如同舞者手持的响板。他哈哈大笑,轻巧地跃下高凳,喊道“看哪,弗朗吉!”,一边将空酒杯举过头顶;他用食指和拇指拈住杯脚,以一种轻捷到不可思议地姿势快速叩击着,由杯沿到杯身再至底座,三记音质不同的声响宛如礼炮炸的前奏。他凝神细听着,静伫原地,黄色调灯光在他皮肤上涂抹一层古铜的油彩,动与静的矛盾在阴影中流淌,此时他看起来简直和荒原中崇拜力量的异族人供奉的神像如出一辙了。


“拿起你的响板来!”舞蹈之神庄严地命令道。


“为您效劳,我的首席舞者!”我笑着,将我的响板——这双握过笔、翻过稿纸、荣幸列居伴奏之位的手举到耳畔,“啪”得敲击了一声。我是多么希望能用西班牙的语言唱出荒野上呼啸的风声啊!遗憾的是,莫里哀的语言只允许我传递“Allez danse,danse ta vie, danse,allez danse”的期许,幸好他全不介意。


就在这瞬间,他以一个小步跳跃活动了起来,神秘主义的油彩潮水般褪去,那双带有小高跟的棕色硬头皮鞋在地面上跺出一连串爆裂的重音,双手滴溜溜地操控着酒杯相撞。此刻他再不限于固有的定位,杯沿与底座磕出高鸣,手指旋转间竟带出Alegrias舞曲般欢快的节奏,应和着我随口哼出的小调。酒杯仿佛世上最高明的乐器,而他熟识任何两块玻璃撞击的音质就如同熟识他自身的延展。


“Bravo!Bravo!”我欢呼道,为这狂野的美而目眩神晕。这媲美安达鲁西亚宫的舞蹈艺术,谁能想到竟会在一间小木屋里上演呢!安东尼奥笑盈盈的深绿色眸子转来,他跺响最后一记踢踏,一昂首双手叉腰地站定了。


“喝吧!”玻璃杯再次回到面前,我却不敢再往这精致的乐器内加入任何东西了。安东尼奥跳回木凳上,大大咧咧地帮我把酒杯注满了五成,自己先仰头喝了两口。狂欢的余韵还未从他身上消退,那颗毛绒绒的脑袋摇来晃去,脚尖噼噼啪啪地打着节拍。我把自己灌得趴在桌面听他颠三倒四地哼一支小曲,前几句还勉强听得出紫罗兰的旋律,之后就变成迷迷糊糊的一团。


“安东尼奥,安东尼奥。”我努力眨了眨眼睛凑过酒杯去,手指软绵绵地颤抖着,“再来一杯,嗝……再给我讲讲马德里吧!”“好嘞,弗朗吉!”他总这样回答,然而昏沉的意识已使我听不清成句的话语。熏醉中他抽走了我的酒杯,“叮”得将两杯红酒对碰,一齐倾倒在地面上。他用肘尖推了推我,催促道,“最后一杯哩,说点好听的!”


于是我隔着眼中朦胧的水汽朝地上瞧了一眼,紫红色的酒蛇蜿蜒着向远处流淌。亚伯拉罕与上帝立约之时,所走过的血路大抵也是如此吧!倘若我也能凭借这条血路订立盟约——不管另一端走来的是耶和华还是彼得潘,无论如何,我都要请求他带我和安东尼奥离开,去到我们的永无乡,去到我们的马德里。


“敬马德里!”我扯出个傻笑,昏昏沉沉说了最后一句好听话,一头栽入了酒神黑甜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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