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lnut

[眼桃]草莓,樱桃,春神之吻

#365天纪念

桃乐丝与我相识已满整整一年。一年前我们尚是毫无交集的学生与无业游民,今年初秋,我们已能坐在新修据点的弹簧沙发里喝速溶咖啡了,让人不得不感叹世界之奇妙。

下午时分桃乐丝神神秘秘抱了个纸袋回来,拉开斗篷衣襟挡着,把门推开一条小缝,像蝴蝶挤过窗沿般轻捷地遛进来。他的贝雷帽危险地歪挂在右侧,似乎没来得及扶正、随时可能掉下,露出的头发乱蓬蓬地翘着,这对向来注重仪表的桃乐丝来说相当罕见——但他看起来很开心,直到发现我捧着诗集靠在门边。

笑容是所有神情中最活力充沛一种,因此当它凝固,其令人蹙眉的担忧与违和感便也最强。我眼睁睁看着桃乐丝愣在原地,就像百灵鸟在高唱时被突兀地掐住歌喉;他下意识地把纸袋往斗篷里藏,藏到一半又意识到我已经看见了,只好尴尬地拿出来用手捧着,张了张嘴,磨磨蹭蹭地往我这边走,却又停在桌子附近犹豫。这使我也疑惑起来,不确定是不是自己的所为令他难堪,或者说在此刻离开才更正确。

终于他挪过来,小声地向我问好,就跟往常一样,只不过拘谨了些;我松了口气,为事情回归正轨而安心,也向他致以欢迎。纸袋被敞开放到桌上,透过开口我得以看见浅色的听装饮料与一角塑料盒里的蛋糕,像是简易版的下午茶。

“呃,眼大人,我本想给您一个惊喜。我买了酒和蛋糕作为庆祝……如果您还有印象的话。”桃乐丝含混地带过了庆祝对象,显得有些底气不足,大概是觉得我不会记得。他脱下斗篷搭在沙发背上,只穿一件薄薄的粉红毛衣,袖子很长,领口是两片刺绣的绿叶,让人莫名联想到春末的草莓。

纸袋里是两块红丝绒蛋糕加两听锐澳,白桃微醺和卡曼橘味强爽,看来他贴心地买了酒精度最高的这款,哪怕我喝起来还是跟饮料差不多。桃乐丝把东西一样样摆到桌上,有些窘迫却释然地对我笑一笑,语调轻快地说,“我把画卖掉啦,那幅窗边的少年。有个女孩很喜欢它。”

我顿时明白过来,这是他的礼物,完完全全来自他自己的。《窗边的少年》是我看着他花了一整个月完成的,从灵光一现的初稿到线条,色块,细致的勾描与光影在他笔下一点点成型,化为身材颀长的年轻人向窗外眺望,神情殷切。用金钱买去这幅画的那个女孩不会知道这些,或许也毫不关心;而我了解、见证、参与,这就决定了她无法真正得到它。桃乐丝的画作将永远属于我们两人。

于是我说:“你的付出会得到回报,乐丝。”这句话我对许多人说过,即便毫无波澜,诺言对于领袖人物来说是必须的,但我从未像现在这样诚挚,真正理解这句话而非仅作托词:一滴血抵一滴血,一颗心换一颗心。我赠给他新的诗集,那些字句曾被随手留在草稿纸的边角,书签背面,食品包装袋上贴标签的地方,甚至在手掌被薄汗混成一团。我把它们抢救下来,整理誊抄到纸上,这些纸片的总和就也成了诗集,正如草莓与樱桃组成了桃乐丝的色彩;如果没有这重意义,我绝不会那样爱它们。

我们坐下,肩膀轻轻地挨在一起,用小勺挖着各自的红丝绒蛋糕,在尚且温暖的地下室里觉得轻松惬意。锐澳低度的酒精像汽水一样在舌苔冒泡,卡曼橘的清香与蛋糕厚实的口感混在一起,让人满足得也像汽水一样噗噜噜冒出愉快的气泡。桃乐丝边吃边翻看着诗集,他看得很小心,护住书页不让一粒蛋糕屑落上去,在每页每行每字上驻足,我用眼角余光注视他,像学生忐忑地等待试卷成绩,读他神情的转变就如读另一本更精妙的书。

一本名为《爱》的世界之书。

这是第一年——我想,这令我微笑。冬天即将来临,它对无业游民来说固然可怖,但我再无畏惧,因为桃乐丝与我在一处。他身上有个不败夏日。

评论(8)

热度(71)

  1. 共3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